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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办召开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宣贯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06【字体:

  11月24日,园区办组织召开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宣贯会,各实验室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员、园区办及恒勤公司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园区办主任胡卫芳主持。

  会上,小型建设工程主管高柳青宣贯《上海光机所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科沪光发科保字〔2021〕2号)和《上海光机所小型建设工程合格供方管理办法》(科沪光发科保字〔2021〕3号),自2月份发文以来,结合内审意见和新制度实施情况,阐述了修订制度的变化之处,将原零星基建及装修改造工程更名为小型建设工程,主要涉及放宽审批权限、精简审批流程、加强对合格供方的管理等,另外详细介绍小型建设工程实施流程,结合所部内审明确实验室在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环节中的注意事项,加强施工合同要素管理等,传达《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科发条财字〔2021〕56号)中关于项目实施方案及审批的相关规定。

  胡卫芳强调,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禁止未批先建,项目结算价不能超合同价,特别强调了施工安全责任,明确建设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项目安全等。

  与会人员还对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疑难点进行交流探讨。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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