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声明  |  联系方式  |  中国科学院  |  数字认证(OA)   |  ARP  |  English  |  邮箱

我所三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

来源:大恒公司 发布时间:2005-08-18【字体:

    经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办公室复审,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领导小组批准,我所上海大恒光学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上海雷鸥激光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激光电源设备有限公司复审通过,被认定为2005年度首批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大恒公司供稿)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