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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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知识普及

来源: 发布时间:2002-11-13【字体:

《安全生产法》知识普及

1.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哪些物品?
  答: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提及的特大安全事故是指哪几类?
  答:共包括七类,为
  ⑴ 特大火灾事故;
  ⑵ 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⑶ 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⑷ 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
  ⑸ 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
  ⑹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
  ⑺ 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包含哪几方面内容?
  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包含的内容为:
  ⑴ 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要求;
  ⑵ 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程序;
  ⑶ 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⑷ 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培训要求;
  ⑸ 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哪些职责?
  答:负有职责为:
  ⑴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⑵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⑶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⑷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⑸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⑹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什么叫特种作业?
  答: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7.特种作业范围是什么?
  答:特种作业包括:
  ⑴ 电工作业
  ⑵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⑶ 超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⑷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⑸ 登高架设作业
  ⑹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⑺ 压力容器操作
  ⑻ 制冷作业
  ⑼ 爆破作业
  ⑽ 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⑾ 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⑿ 由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有其他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为:
  ⑴ 年龄满18周岁;
  ⑵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⑶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⑷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9.什么叫职业危害?
  答: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的劳动过程中因接触有毒有害物品和遇到各种不安全因素而有损于健康的危害。
10.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哪些监督职责?
  答:⑴ 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有监督权;⑵ 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的监督权;⑶ 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⑷ 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建议撤离权;⑸ 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
  (上海光机所所办(安全保卫)  20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