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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中国科学院2012年度“国际科技合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9-29【字体:

各研究室:

为表彰和奖励在国际科技合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外籍科技与管理专家,促进国际科技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工作和“四个一流”建设,扩大在国际科技界的影响,按照《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2012年度“国际科技合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1.知识创新工程实施以来,在我院国际科技合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水平外籍科技与管理专家,具体内容参看《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科发际字〔2007〕26号)。

2.港澳台地区、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3.已获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友谊奖”或“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的外籍专家,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二、申报材料:

1.本年度采用ARP系统申报,请各室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具体步骤如下:

请各室从即日起至2012年10月15日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准备《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推荐表》和《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可登陆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网站(http://www.bic.cas.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最新版表格。

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将从2012年9月20日零点开通,至2012年10月15日16:00关闭,请各室申请人在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本所ARP国际合作系统在线填写推荐表,提交各级管理部门审核后,将数据上报至院级系统。

纸版材料申报:将下载的《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推荐表》填写完毕后,调整格式,打印盖章(一份),与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汇总表等书面材料一并交与国际合作主管林红香处,信封上请注明“国际科技合作奖”,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12日。

2.所报材料要翔实可靠,数字准确,重点突出。

3.对曾申报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友谊奖”或“中国科学院国际科技合作奖”但未获奖的外籍专家,申报时须在表中注明上次申报时间。

4.上一年度通过初审但终审落选的候选人,下一年可直接进入终审。请相关推荐单位重新报送申报材料并在表中注明相关情况。

5.涉及保密的内容请勿在申报材料中列出。

6. 为配合获奖专家的授奖仪式及宣传,请各室准备中外双方合作的影像资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日期: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15日。

报送纸版材料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12日。

所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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