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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委2011年度非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申报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9-14【字体:

各研究室:

上海市科委现正征集2011年度非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优先支持节能减排与新能源技术研究、生命科学与医药新技术研究、微电子与信息通信技术研究、纳米技术及先进材料研究、环境与生态保护技术研究等领域及交叉科学的研究。

  二、资助期限和强度

  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两年,每个项目获资助的额度不高于25万元。

  三、项目申报人须满足的条件

  申请人应为在本市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包括大学和科研机构)任职的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项目责任人或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上海市的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三项。已申报今年市科委其它类别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一经查实将按重复申报而不予受理。

  四、申报项目须满足的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与国外合作伙伴具有良好的合作交流基础;

  2、项目申请人或所在单位须与外方合作伙伴签有合作协议或相应文本,并提供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影印件一份(如系外文,须附中文译件)。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具体要求如下:

  (1)合作文本须注明签字双方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职称及联络方式等具体信息,或另纸说明;

  (2)合作文本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与分工、权益分配和签署日期等要件。

  (3)合作文本约定的合作内容须与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相符。

  五、项目申报程序

  1、非政府间国际合作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所限额申报2项。

  2、项目申请者下载《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11版)》(见附件)后认真填写。

  *(1)在可行性方案第四项(四、工作条件和环境保障)中注明外方合作单位情况和合作者优势;

  *(2)在可行性方案第七项(七、主要研究人员情况)中注明外方合作人员情况和简历。

  3、申请者请于2011年9月21日(周三)将可行性方案连同合作协议附件一式3份交至所办公室 林红香。逾期将不受理。

4、我所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预报项目进行预评审,遴选出2项报送上海市科委。上海市科委对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在进入科委申报系统进行网上进行正式填报。 9月29日前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5、正式在线填报:经形式审查后,获批的申请人,登录“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栏目,在填报截止日期前,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填报、提交《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11年版),并上传合作协议或文本等附件材料。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1)在线填写的内容须与预评审时所报内容一致;

  *(2)在可行性方案第四项(四、工作条件和环境保障)中注明外方合作单位情况和合作者优势;

  *(3)在可行性方案第七项(七、主要研究人员情况)中注明外方合作人员情况和简历。

  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6、上海市科委正式受理书面申报材料:书面申报材料集中受理的起始日期为2011年9月23日,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4:00)。我所受理正式申报材料为2011年9月28日前,统一将推荐项目的在线打印并加盖公章的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式3份(附件材料1份),交所办公室 林红香处。

7、所有可行性方案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塑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所有附件请单面复印,单独装订。

所办公室

201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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