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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要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的补充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7-02【字体:

各科研人员、管理人员:

根据中科院科发人教函字[2009]153号《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中科院将于今年对我所的人事档案工作进行审核,所人事教育处针对审核要求对本所在职在岗职工的学历学位材料进行对照检查,发现绝大部分具有学士学位(包括目前已是研究生学历)职工档案中缺少大学期期间学生登记表及授予学士学位等相关材料,现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所缺材料可以用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替代。人事教育处曾在六月期间通知行政秘书收取过大学本科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目前整理下来还发现材料不齐全,现通知至今未曾递交过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的相关同志看到此补充通知后于7月9日(星期五)之前将相关材料递交部门行政秘书处或直接递交人事教育处507房间。感谢大家的配合!

联系人:胡卫芳 

联系电话:320(分机),69913320(直线)

特此通知。

 

 

                 人事教育处

               二○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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