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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赴韩国所需要材料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9-04【字体:

   接上海市外办通知,因韩国驻沪总领馆签证领事换任,要求因公申办韩国签证材料仍恢复以前要求,即提供邀请单位“事业者登记证明”、“印签证明”和“纳税证明”,缺一不可,即日起实行。

 

   特此通知。

 

 

综合办公室

 

200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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