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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侨务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06-13【字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掀起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热潮,弘扬法治精神,现将中国侨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全国侨务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范围和内容

本奖竞赛活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竞赛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

二、竞赛时间安排

竞赛活动从5月中旬开始,至10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5月中旬至6月中旬为组织部署阶段。

(二)6月中旬至7月中旬为学习阶段。竞赛活动所涉及法律法规内容将在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法制日报网(www.legaldaily.com.cn)、中国侨联信息网(www.chinaql.org)刊登。

(三)7月中旬至8月下旬为竞赛答题阶段(以竞赛试题颁布时间为准)。

17月中旬至8月中旬,由各地、各单位复印发放答题卡,进行有组织的答题;

28月下旬各地、各单位回收答题卡,并统一邮寄中国侨联普法办公室(地点、邮编见本通知)。以个人身份参加答题的自行邮寄。

39月中旬至10月上旬,组织人员阅卷,对达到正确率要求的答题卡进行抽奖。

410月底以前在有关媒体公布获奖者和获得组织奖的单位名单,并举行颁奖仪式。

三、试题颁布

竞赛试题及答题规则将于7月中旬在《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法制日报网(www.legaldaily.com.cn)、《中国侨联工作》及中国侨联信息网(www.chinaql.org)刊登,参赛者以填写答题卡形式参与活动,网上下载答题卡答题有效。

四、奖项设置

本桨竞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对获奖个人和单位颁发奖金、奖牌、证书或纪念品。

个人奖:一等奖5名,每人奖金2000元;二等奖30名,每人奖金1000元;三等奖60名,每人奖金300元;纪念奖500名,纪念品价值50元左右;

组织奖:优秀组织奖10名,每个颁发奖金5000元和奖牌、证书;组织奖30名,颁发奖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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