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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利率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4-11-08【字体: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利率的通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发[2004]268号《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精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如下:
    一、从2004年10月29日开始,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由现行的3.6%上调为3.78%;5年以上由现行的4.05%上调为4.23%。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后,在 2004年10月29日前已签订借款合同,但尚未发放的贷款执行调整后的贷款利率; 2004年10月29日前发放的贷款,自2005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利率重新计算还款数额。

资产财务处
  二OO四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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