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声明  |  联系方式  |  中国科学院  |  数字认证(OA)   |  ARP  |  English  |  邮箱

关于征集中芬(兰)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2004)

来源: 发布时间:2004-07-08【字体:

关于征集中芬(兰)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2004)

现将市科委发布的《关于征集中芬(兰)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2004)》下发,请组织相关人员积极申报。
联系人: 金石琦 sqjin@mail.shcnc.ac.cn
何嘉 hejia@siom.ac.cn

注意:由于申请与芬兰合作的项目截至日期比较早,请有意报此项目的申请人,务必将申请书于7月21日前交到科研管理处。

附件1:关于征集中芬(兰)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2004)

各有关单位:

  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芬(兰)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国科外字(2004)197号],中芬科技合作联委会第11次会议将于2004年9月在芬兰举行,为此,2004-2006年度中芬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正式开始征集。

  项目申请的要求如下:

  如有项目申报请于2004年8月8日之前将项目建议书中英文一式四份(见附件)报送我委。项目建议书必须由中芬双方的项目执行人签字。其它要求请参见国科外函字[2004] 197号文。

  联系人:上海市科委国际合作处 李晨浩

  地址:人民大道200号802室(200003)

  电话:63212810-2519

  传真:63584450

  特此通知。

  附件:国科外函字[2004]197号文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2:关于征集中芬(兰)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芬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中芬科技合作联委会第11次会议将于2004年9月在芬兰举行。届时,双方将回顾并总结自上次会议以来双方政府间科技合作的进展和项目执行情况,并确定2004—2006年中芬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所有申请列入此次会议的项目须填写项目建议书(中英文一式两份)。项目建议书必须由中芬双方的项目执行人签字,并经由主管部门(各部委国际合作司,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科技厅,中科院合作局,农科院合作局等)函报我司。项目征集的截止日期为2004年8月15日。相关信息将同时在科技部主页(www.most.gov.cn)上公布。
  联系人:科技部国际交流中心 张建国、张剑
  电话:010—68513370 010—68513372
  传真;010—68515808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4号
  邮编:100045

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
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3:中芬科技合作项目建议书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