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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04年度东方科技论坛学术研讨会主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3-11-28【字体:

关于征集2004年度东方科技论坛
学术研讨会主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东方科技论坛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共同发起 和主办、面向全国的具有综合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技术研讨会。
东方科技论坛是高层次、高水平的学术研讨会。为了确保东方科技论坛的办会效果,提高学术水平,为上海市有关领导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达到研讨会的办会目的。望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就东方科技 论坛学术研讨会的论坛宗旨和讨论主题进行认真、慎重地选题并提出申 请。会议的人数—般控制在30—40人左右,会议地点设在上海沪杏科技 图书馆(上海市虹桥路2216号),国际会议以及大型学术研讨会暂不列入 本次申请范围。会议申请一经通过,论坛办公室将正式发出筹备会议的通知。
东方科技论坛学术研讨会主题申请者可以从东方科技论坛网页 (www.cfst.sh.cn)下载东方科技论坛会议申请书,必须按规定的格式, 认真、如实填写,申请者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在本次申 请截止日期2004年1月15日前报送东方科技论坛办公室。

附: 东方科,技论坛组织条例

联系人:开建伟、过浩敏、杨晓秋
通信地址:上海市岳阳路319号22号楼208室
东方科技论坛办公室
邮 编:200031
电 话:021-64332908或021-64310242 X 5214
传 真:021-64314913
E-mail: jwkai@mail.shcnc.ac.cn

东方科技论坛办公室

2003年11月24日

 

东方科技论坛(2002)001号

东方科技论坛组织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东方科技论坛(Eastern Forum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FST)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共同发起和主办、面向全国的具有综合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技术研讨会。
第二条 论坛宗旨:面向科学前沿,面向科学未来,激励创新意识,促进知识和技术创新;创造学术自由讨论的环境, 促进年轻科技人才的成长,促进学科交叉和融合。
第三条 讨论主题:以国家和地方重点发展的,对高新技术产业有重大影响的生命科学、信息科学、材料科学等及其技术中前沿与关键问题为重点,同时还就工程技术、环境、现代农业和基础科学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性讨论。
第四条 遵循原则:贯彻"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倡求是和创新的科学态度,弘扬学术上的平等,自由思考,自由讨论和自由争论的精神,支持创新思想。
第二章 组 织
第五条 聘请社会知名人士担任顾问,对论坛的方向与活动进行指导和咨询。
第六条 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理事会,负责论坛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 根据理事会的安排和要求,设立论坛办公室,负责会务与日常工作,论坛办公室的办公地点设在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上海市中国工程院院士咨询与活动中心可同时承担论坛主题申请受理、收集以及其它组织工作,协助论坛办公室做好有关工作。
第八条 东方科技论坛理事会的职责:
1、讨论和决定东方科技论坛的宗旨和任务。
2、审议会议申请,拟定讨论会的专题,聘请学术造诣高的专家担任会议执行主席。
3、审议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4、审议论坛经费收支情况。
5、制定和修订论坛组织条例。
第三章 运作和方法
第九条 任何科学家和技术专家都可以按东方科技论坛的宗旨提出举办会议的申请或建议,以及提出参加会议的申请。
第十条 理事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审议申请,拟定讨论会的专题。并聘请学术造诣较高的专家担任会议执行主席,确定主报告人选。会议申请一旦通过,论坛办公室即发出筹备会议的通知,并与承办单位共同组成以执行主席为首的会议组委会。任何学者和专家都可向组委会申请参加东方科技论坛学术研讨会,申请结果以会前收到邀请信为准。东方科技论坛办公室备有会议申请表和参加会议的申请表,可供索取。
第十一条 论坛专题研讨会,原则上一年10次左右,每次1~2天,30~40人,由若干位专家作专题报告,与会人员围绕几个中心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第十二条 学术性休假。原则上每年1次,每次2~3天。其间就一些学术"热点"问题和理事会所关注的问题进行研讨。
第十三条 会议执行主席的任务是:确定会议讨论的中心议题或基本内容;组织专题报告和专题发言;推荐和邀请与会人员;引导会议进行深入富有创造性的自由讨论。
第十四条 专题报告应是高水平、综合性的回顾与展望性的评述,它为讨论会提供丰富、系统、最新的信息,从而使会议讨论有高的起点,并能使讨论深入。
第十五条 专题发言则是其中个别重要部分的较深入的阐述,也可以是不同观点的阐述。
第十六条 每次活动通过征集、申请和邀请相结合的方式,由不同学科、不同工作背景、高知识层次科学家参加,而且老、中、青共聚一堂,其中优秀的中青年学者应占有一定比例,东方科技论坛欢迎国外的中国学者参加会议。
第四章 经 费
第十七条 论坛主题研讨会经费由东方科技论坛与承办单位共同承担。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社团、个人提供赞助。
第十八条 原则上论坛承担邀请的与会人员的食宿费用,与会人员往返旅费自理。会议可为部分特邀的国内外知名专家提供旅费。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条例经东方科技论坛理事会通过并执行,本条例解释权归论坛理事会。
东方科技论坛网址:www.efst.s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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