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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3年度宁波市中国科学院高新技术种子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3-06-10【字体:

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文件

科沪院发科[2003]74号

关于组织2003年度"宁波市中国科学院高新技术种子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院属各有关单位:

"宁波市中国科学院高新技术种子资金"(以下简称"种子资金")是为进一步推进宁波市与中国科学院的科技合作,增强宁波市高新技术成果储备而设立的面向中国科学院的专项种子资金。经研究决定,由中国科学院高技术产业发展局、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和宁波市科学技术局联合组织2003年度"种子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种子资金"有关内容
1.资助项目范围
"种子资金"主要支持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院所及工程中心的有市场前景的应用技术项目的开发研究、小试及中试。重点领域为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与医药、新材料等。(已获得其他地方和企业资助的项目除外)
2.资助方式及额度
"种子资金" 资助方式为无偿资助和风险投资两种,资助额度每项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
3.使用范围
 与资助项目有关的各类开支,包括:设备购置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资料印刷费、租赁费、差旅费、鉴定验收费、前期论证费、管理费、劳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
4.资金管理
"种子资金"实行合同化管理,经费包干,并严格按照项目进行核算,建立预算和决算制度,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种子资金"资助范围的项目,由申请单位填写《宁波市中国科学院高新技术种子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并附《项目说明书》,报各分院汇总,并由各分院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后,再送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京区单位直接报送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
2.宁波市科技局、中国科学院高技术产业发展局和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将联合组织有关专家、投资顾问、企业家成立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
3."种子资金"资助项目必须有相应的宁波市合作单位,如果没有对应的宁波市合作单位,由宁波市科技局在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发布信息,协助落实宁波市对应的合作企业(主要目的是为了落实今后产业化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4.由宁波市科技局、中国科学院高技术产业发展局和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共同审批立项;
5.最后由项目单位与宁波市科技局及对应合作企业签定《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验收
由中国科学院高技术产业发展局、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和宁波市科技局按合同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后,由项目承担单位与宁波市合作单位共同进行产业化。

四、申报时间
6月10日至6月25日进行项目申报;
6月25日至7月15日进行项目评审及审批;
7月15日以后签定项目合同并开始正式实施。

五、受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