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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和处室设置

主要职能:

负责人力资源规划及实施、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负责人才队伍、人事制度体系建设与国际合作交流;负责研究生培养体系建设等。

下辖处室:

1.人才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人才办合署办公)负责人力资源、国际合作规划和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负责人才引进培养、岗位薪酬优化、国际合作交流管理工作。

2.教育处负责研究生培养规划和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负责科教融合、学科建设和评估、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思政和培养的全流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