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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负责条件建设、基本建设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完善;负责条件保障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含院修缮和3H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包括立项论证、申报审批、委托招标和确定施工方等工作;负责项目“三同时”的办理;负责条件保障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与预算编制,检查投资执行情况;负责条件保障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负责基建档案收集工作;负责组织条件保障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和验收工作;负责办理房产证;负责归口对外文字材料、PPT的校勘;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