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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和处室设置

主要职能:

负责科研基础能力与园区建设;负责全所经济资源配置;负责院地合作和成果转化基地的统筹协调;负责经营性资产的目常监督管理等。

下辖处室:

1.基础能力处负责基础能力与园区规划和制度的制订与实施。负责全所基础能力建设和园区建设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条件建设项目争取与管理。

2.财务处负责所经济资源配置规划和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完善财务内部会计控制,全面预算管理和国库资金预算管理、所资金管理和统筹。

3.成果转化处(大恒公司合署办公)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规划和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知识产权、成果转移转化、院地科技合作、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