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防疫工作动态

上海光机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科沪光发所字〔2020〕7号)

各研究室、机关各部门、所控股公司: 

  根据中央、中国科学院和上海市有关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本所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我所广大职工、研究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上海光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一)成立部门工作组。在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负责人要坚决扛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大政治责任。各部门行政和支部负责同志,务必以身作则、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根据《所疫情防控006通知》要求,各部门将成立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组名单26日前报综合办公室/监察审计室(赵侃,zhaokan@siom.ac.cn)。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组根据所疫情防控整体通知要狠抓工作落实,把落实工作抓实抓细,把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各实验室、公司要制定本部门具体细化的疫情防控方案,所有部门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部门各类人员信息(日报要求以疫情防控信息统计组发布表格为准),实时掌握工作动态。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将所颁布的所有相关文件传达到部门所有职工、研究生及其他临时人员,并特别关注传达到不使用微信等新媒体的职工。 

  (三)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必须坚决服从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推诿扯皮,不能以身作则的部门负责人将追究领导责任。 

  二、返沪与来所工作相关要求 

  (四)全面执行返沪人员隔离制度。根据上海市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外地来沪人员14隔离观察措施。隔离时间均按照到沪当天起计算,延续14天后无症状的自动解除。隔离期内不得入所。各部门须根据疫情防控信息统计组最新通知,全面梳理排查部门人员(包括职工、研究生、临时人员等)春节期间外出情况和身体状况,全面统计居家隔离、宿舍隔离等人员信息和身体状况。宿舍隔离根据《所疫情防控009通知》中《上海光机所职工宿舍疫情防控管理细则》执行。 

  (五)重点地区返沪人员要求。对从湖北省等重点地区返沪人员,必须自觉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及时向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并按照相关要求,自抵沪之日起,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措施,自觉向社区报告并接受管理。如出现发烧、咳嗽、气促等症状,应立即报告,并主动佩戴口罩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所内集中隔离观察根据《所疫情防控009通知》中《上海光机所临时集中观察隔离区预案与管理细则》执行。 

  (六)研究生及其他人员。根据上海市最新工作通知“2月底前不开学,3月视情况错峰开学”,所有研究生原则上不得早229日回所,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各导师必须在此期间做好学生联系和指导工作,对于2020年夏季毕业学生重点提供帮助。2020年春季学生注册时间相应推迟。离退休人员、返聘人员、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原则上不得早于229日前到所办事或办公。 

  三、在所工作期间相关要求 

  (七)实行弹性工作机制。疫情防控期间(含210日正式上班后),各实验室可实行弹性工作制,暂不要求统一集中工作。各机关部门可采取轮班制,鼓励错峰上岗,居家办公,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部门值守人员,原则上每房间值守人员不超过日常工作人员的三分之一。所有在所办公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在家工作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进行。倡导网上办公,机关公文的收发审批,尽量通过ARP、邮件、视频会议、微信等方式进行。所内审批尽量采用OAARP展,纸质审批单实行统一收发、内部传递,原则上通过“一门通办”投递柜收发。 

  (八)严格落实在岗人员身体状况检查。每位人员均有义务向部门和研究所如实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状况、接触史,不得瞒报。党员志愿者、安保人员严格对入所人员进行测温,所有车辆要停车接受对车内人员的测温,出现体温异常(超过37.2℃)、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立即报告并要求回家观察休息或到医院就诊。入所检查相关要求根据《所疫情防控008通知》中《上海光机所疫情防控期间出入所管理细则》执行。 

  (九)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及集体活动。疫情防控期间,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在疫情形势明朗之前不得主动组织会议或集体活动。所公共会议室原则上停止预约及使用,确需组织会议和集体活动的,需经主管所领导同意。各部门会议室也须严格控制使用。如必须召开,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间应当保1.5米以上间隔,如会议场所不能满足该要求,须选择露天场合召开。会议室召开的会议要控制时间,做好人员实名登记,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所有会议一律不提供会议服务,会议严禁使用公共水杯,均使用瓶装矿泉水或自带水杯。职工活动室、图书馆、书吧、咖吧等人员聚集场所一律关闭,暂停一切科普参观及接待活动。 

  (十)加强用餐管理。实行分散就餐,鼓励自带盒饭用餐。鼓励嘉定职工回家用餐,回家用餐的下午上班时间可延后14。食堂全部采取盒饭(简餐)形式供应,通过行政秘书疫情防控微信群,提前公示食谱,提前一天以部门为单位向食堂集中预定,并按照《上海光机所食堂疫情防控管理细则》安排次序部门派人统一到食堂进行领取。餐费由各部门和食堂予以统计后,之后统一刷卡结算。 

  (十一)强化个人和办公场所卫生防护管理。所有返岗上班人员一律要正确佩戴口罩,废弃口罩放入指定垃圾桶内。在岗人员原则上在所属办公区域开展工作,不允许串岗和集聚,见面不握手,人与人保持安全距离。确需面谈的,需在指定区域(一般是各楼宇一楼大厅)或户外进行。 

  公共区域(包括门厅、卫生间、电梯间、楼梯间等)由物业人员完成每日多次全方位消毒。各办公室区域要做好通风、消毒,由办公区工作人员自行完成。本所将尽力为返岗在所工作人员提供口罩,但因医疗物资紧缺,为避免口罩短缺,返岗工作人员需自备口罩,并科学节约使用。 

  四、出行期间及其他事项要求 

  (十二)做好出行防护工作。讲究公共卫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佩戴口罩,途中避免裸手触摸车上物品,切实做好自身防护。鼓励步行或驾驶私家车上下班。乘坐班车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条件允许情况下,乘坐人应尽量分开坐。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因公出差,确需出差的,提高一个审批等级。 

  (十三)加强外来人员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应减少与外来人员会面,取消各类公务接待。外地来所开展实验人员也需按照上海市来沪隔离观察14天要求执行。谢绝外来人员入所访问,为我所提供服务保障人员入所的,严格进行问询登记制度。暂停办理来所访问、实习等人员审批手续,已办理审批的访问、实习等人员,另行通知来所。 

  (十四)人员招聘、入职手续。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组织人员聘用、博士后等各类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确需尽快组织的,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组织答辩评审工作。对于已完成入所答辩评审、尚未入所报到的非在沪人员,推迟办理入职手续,具体报到时间将根据全国疫情控制情况,另行通知。 

  (十五)出访来访、项目申报与评审、基建工程管理等。暂停因公出国(境)审批,已经获批的一般团组,推迟出访或取消出访。原则上不主动邀请国外及境外机构人员来访。具体按照《疫情防007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因公出国(境)及接待来访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所有项目申报与评审,涉及所内评审的项目,采取函评方式组织评审,暂时不组织现场答辩评审。零星工程管理除必要、紧急的维修工程可由恒勤公司实施外,暂停各园区所有零星工程改造项目,其他外来施工人员禁止入所。基建管理部门做好与在建工程总包单位协调,合理确定复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及其生活居住场所的防控管理,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十六)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全所人员通过主流媒体了解掌握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中国科学院、上海市工作要求,从我做起,严于律己、科学防控,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所宣传部门要对本所疫情防控的通知与部署及时进行宣传。各级党组织及时总结宣传干部职工疫情防控中的先进事迹。各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文化引领作用,正面宣传、积极应对疫情。 

  五、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十七)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各党支部(总支)在本次疫情防控严峻斗争中,要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各党支部(总支)书记要积极主动承担责任,配合部门行政负责人落实好所里各项部署安排,做好做细各项防控措施;要带领群团组织,主动了解群众困难、积极引导群众思想、关心防控一线人员。党支部书记要关心爱护隔离观察人员和在湖北等重点地区无法返回人员等,加强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 

  (十八)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全面动员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急难险重工作中,党员同志要积极主动承担责任。在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同时,由各党支部抽调党员志愿者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开展入所人员身体检查、集中隔离区域的服务保障工作。 

  六、奖惩与附则 

  (十九)奖惩。在本次疫情防控过程中,对违反所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的人员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规依纪予以严肃处理。严重违反的人员两年内取消各类升职、评优等资格。对于在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疫情结束后将予以表彰奖励。 

  (二十)说明。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上海光机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前序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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