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光机所研究生教育

 2014年上海光机所硕士统考复试安排

更新时间:2023-09-28 【打印】 【关闭

  

  各位考生: 

  中科院上海光机所2014年硕士统考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办法 

  1、复试内容 

  复试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能力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体检。 

  1) 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 外语听说能力; 

  ④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 人文素养; 

  ⑤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2、复试方式  

  采取综合能力面试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方式进行复试。 

  3、复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复试成绩(百分制)=综合能力面试×9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入学考试总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50%+(初试成绩/5)×5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原则 

  采取“双向择优选择”的原则:复试小组按专业以研究室为单位划分,考生填报复试小组志愿(只能报一个志愿),各复试小组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排序前后优先录取。 

    

    

  二、准备复试所需书面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准备以下书面材料,随身携带来参加复试: 

  a) 个人简历(表格见附件)至少两份; 

  b) 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成绩单; 

  c) 证件照1张(一寸,二寸均可,请在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和毕业学校); 

  d) 准考证、学生证(历届生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e) 政审表(表格见附件),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三、复试日程安排 

  1、报到 

  时间:41日(周二)830930 

  地点:上海光机所1号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报到时需要查验身份证,应届生还需查验学生证) 

    

  2、 各实验室老师作各实验室情况介绍(1 

  时间:41日(周二)9301130 

  地点:上海光机所1号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3、 各实验室老师作各实验室情况介绍(2 

  时间:41日(周二)13301530 

  地点:上海光机所1号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4、 考生填报参加复试小组的志愿 

  时间:41日(周二)15301700 

  地点:上海光机所1号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5、 专业复试 

  时间:41日(周二) 1830 

  地点:各研究室复试小组确定的复试地点(注:请随身携带复试材料) 

    

  6、 宣布复试结果(含体检结果) 

  时间:42日(周三)800 

  地点:上海光机所行政楼 一楼学术报告厅 

    

  7、 复试通过者体检 

  时间:42日(周三)830 ~10:30 

  地点:嘉定中医院体检中心(博乐路222) (体检要求空腹 

  说明:考生于报到时领取《体检表》后体检当日自行前往。 

    

  联培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勿来电咨询,谢谢配合。 

    

    

  复试通知及行车路线等信息将发到各位考生的邮箱里,请注意查收。若没收到,请尽快发一份邮件至金老师邮箱:grad@mail.shcnc.ac.cn 

  特此通知。 

    

    

                                         中科院上海光机所研招办 

                                          二○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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