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中科院上海光机所2009年硕士统考复试分数线已经拟定,如下:
2009年本所硕士统考复试分数线 | |||
学科专业 |
单科(100) |
单科(150) |
总分 |
理科 |
44 |
71 |
305 |
工科(光学工程) |
43 |
66 |
300 |
工科(材料学) |
43 |
66 |
300 |
特别说明:以上公布的分数线各项若低于2009年国家分数线,一律以国家分数线为准。
一、复试办法
1、复试内容
复试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能力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体检。
(1) 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 外语听说能力;
④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 人文素养;
⑤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2、复试方式
采取综合能力面试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方式进行复试。
3、复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复试成绩(百分制)=综合能力面试×9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入学考试总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50%+(初试成绩/5)×5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原则
采取“双向择优选择”的原则:复试小组按专业以研究室为单位划分,考生填报两个复试小组志愿,各复试小组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志愿先后、排序前后优先录取。
二、准备复试所需书面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准备以下书面材料至少两份,随身携带来参加复试:
1、 个人简历(格式自拟)一份;照片一张用于体检表;
2、 本科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另备原件一份);
3、 其他考生认为可证明学习成果的各种背景材料。
三、复试日程安排
1、报到
时间:4月08日(周三) 8:00~11:30
地点:上海光机所行政楼503
(报到时需要查验身份证,应届生还需查验学生证)
住宿自理,我所不提供住宿安排。我所免费提供复试期间的餐饮,餐券于4月08日报到时下发。
返程火车票售票点:梅园路清河路口;嘉定中心医院体检中心对面;
2、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说明:全体参加复试的考生参加,形式为面试,听力和口语不分开测试)
时间:4月08日(周三)13:30~17:00
地点:新研究生公寓303教室
3、 体检
时间:4月09日(周四)8:00~11:00
地点:嘉定中心医院体检中心 (体检要求空腹)
说明:考生于报到时领取《体检表》后体检当日自行前往。
4、 各实验室老师作各实验室情况介绍(1)
时间:4月09日(周四)10:30~11:30
地点:1号楼底楼 多功能报告厅
5、 各实验室老师作各实验室情况介绍(2)
时间:4月09日(周四)13:00~17:00
地点:1号楼底楼 多功能报告厅
6、 考生填报参加复试小组的志愿
时间:4月09日(周四)18:00~19:30
地点:1号楼底楼 多功能报告厅
7、专业复试
时间:4月10日(周五)8:30~11:30 13:00~16:00
地点:各研究室室复试小组确定的复试地点
(注:请随身携带复试材料)
8、 宣布复试结果(含体检结果)
时间:4月10日(周五)16:00~16:30
地点:1号楼底楼 多功能报告厅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