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上海光机所对于招收和培养委培研究生的管理,保证教育和科研资源的有效利用,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报名及录取条件
1. 符合《上海光机所研究生招生简章》之各项规定要求的;
2. 提供单位同意支付费用的证明;
3. 复试通过后签订《上海光机所委托培养协议书》。
4. 一次性付清所有有关费用后才能办理入学手续。
二、收费标准
类别 |
科研费/年 (返回课题) |
管理费/年 |
培养费/年 |
论文答辩费 (一次) |
合计 (三年) |
硕士 |
1500元 |
1000元 |
3000元 |
1500元 |
18000元 |
博士 |
2500元 |
2000元 |
3000元 |
2500元 |
25000元 |
三、其他
1. 因委培生均为带薪脱产在学,故委培生在学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2. 按《上海光机所硕士生培养方案》和《上海光机所博士生培养方案》培养委培生。
3. 委培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委培生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所人教处批准后方可延期。延期期间收费标准不变,按实际延期时间结算费用,在毕业前一次性付清。
4. 委培生为全日制研究生。
四、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上海光机所人事教育处。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上海光机所人事教育处
200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