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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上海光机所与宁波大学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更新时间:2023-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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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上海光机所与宁波大学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路甬祥院长有关院地合作的指示精神,中科院上海光机所与宁波大学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十月二十七日常务副所长朱健强一行专程赴宁波大学签署了双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协议书,宁波大学校长、中科院院士严陆光代表宁波大学在协议书上签字,上海分院院长沈文庆院士参加了签字仪式。根据协议,上海光机所将在博士研究生招收名额中划出一定指标用于招收联合培养的博士生,由双方指定的导师共同指导,学位申请则由上海光机所负责受理。 (人教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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